私立薇閣國中 延平國中 東山國中 衛理女中 升私中補習專門校 02-25239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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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生進班注意事項

新生進班注意事項

 

 

 

簡杰補習學費標準公告

           
   
歡迎使用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中山分行,轉帳或無褶存款 銀行代碼011
帳號:2310-200-1026-933          戶名:簡杰教育實業有限公司

注意事項01

補習期間在繳費前與家長確認,確認不能到堂次加註日期「沒收費停課日」,清楚點算足堂計費,遇到連續假期仍然以「沒收費停課日」處理不浪費家長補習費用。

注意事項02
補習期間,總有「不可抗拒原因」無法到班,如果是簡杰因颱風因故停課,將會擇日補課或調課;如果是學生因不可抗拒原因而請假,我們一期提供最多3次「缺課加強」必須由學生主動申請。

 
 
繳費採半年各科24堂繳制度

歡迎預約面談洽詢02-2523-9189 

 
 
歡迎使用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中山分行 
 
轉帳或無褶存款   銀行代碼011 
 
帳號:2310-200-1026-933 
 
戶名:簡杰教育實業有限公司
 
常態班學費皆採24堂課繳費方式:
 
天災停課標準 根據市政府公告
 

進班前完成繳費確認

 

新生到班注意事項

 
(1)準備筆記本A4或16開大小
 
(2)鉛筆盒內裝鉛筆,螢光筆,藍色原子筆,紅色原子筆,15公分直尺
 
(3)到班先領上下課打卡片(視同上課證),連絡本以及新班講義
 
(4)了解簡杰學生遵守注意事項例如:上下課卡片準時,作業按時完成,非用餐時間佈在教室飲食…等,詳見下文敘述~
 
 
~有事可以直接找班主任簡杰 02-2523-9189 隨時服務~



 
簡杰文理短期補習班補習服務契約書
 
 
 
 

契約審閱權
本契約於中華民國         年           月     日經消費者攜回審閱5日。


 
學生簽章:
 
 

短期補習班簽章:
 
 


立約人  學生:(以下簡稱甲方)
 

短期補習班:(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同意訂立本契約書,約定下列各條款共同遵守:
 

第 一 條 甲方於中華民國      年      月    日收受本定型化契約書。
 

第 二 條  就讀班別

       班別名稱:

第 三 條  修業期間:

自中華民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 四 條  課程科目與時數
       課程科目內容:

每週授課時數 小時,上課時間如課程表(附件一)。
 
 
 

第 五 條  保證班保證內容
       保證內容為:
       保證期間為:
(本補習班不適用第五條)
 
 
 

第 六 條  師資
       乙方聘請擔任各科講師如下:
科目名稱講師姓名



乙方無正當事由不得任意更換講師。
上述乙方更換講師之人數不得超過原聘總講師三分之一之人數,但乙方所聘總講師人數在二人以下者,不在此限。
第 七 條  上課地點
       乙方應依規定編班於經核准班址之教室上課。
前項經核准之上課地點為:(應詳列門牌號碼)。但如遇停水、停電或不可抗力之災害,乙方得調動上課地點及教室。各科目上課教室及時數如下:
科目名稱上課教室每週時數全部時數





第 八 條  上課人數上限及併班
       為提供良好學習環境及兼顧教學品質,乙方開設供甲方就讀之班別,其上課人數不得逾  人。但共同科目於訂約時已經乙方聲明及告知甲方須與他班合併上課者,不在此限,惟其人數不得超過  人;每人上課使用面積標準,不可違反主管機關訂定之法律規定。
乙方開設供甲方就讀之班別,其實際註冊人數未達第一項所定人數上限之三分之二者,經通知並得其同意後,得與其他同類班別合併開班,惟合併後之上課人數不得逾第一項所定人數上限。

       乙方違反前二項規定者,甲方得終止契約並要求乙方退費。乙方應按甲方實際繳納之費用,依尚未上課時數比例核算應退費用加  %(不得低於10%)退還甲方。
甲方不同意併班或業者開班延期者,乙方應返還甲方已繳之費用。
第 九 條 因可歸責於乙方之事由(如教師請假、排課錯誤等),使某課程一節或數節之既定上課時間暫時有所調動,致學生時間無法配合而缺課者,乙方應予以補課或提供該節課之錄音帶、錄影帶供學生補課用,或經比例計算後返還該節課程費用等。

第 十 條  收費手續
       (一)繳費項目及金額
繳費總金額   元
繳費細目:1.學費   元
2.雜費   元
3.講義費   元
4.代辦費   元(內容與金額應明列)
5.其他   元。(例:保險費…等)

繳費項目未明列者,乙方不得向甲方收取。
       (二)繳費方式
□一次全部繳納。(       年      月      日前繳交)

□分期繳納。(分幾期與繳納時間、金額應明列,例如:第1期應於○○年○月○日
繳交 元;第2期應於○○年○月○日繳交    元..)
       (三)乙方收取費用應開立正式收據交由甲方收執。

第 十一 條  退費手續
       除本契約另有約定外,依各直轄市、縣(市)政府訂定之短期補習班設立及管理自治法規之相關規定(如附件,為本契約之一部分)辦理。
第 十二 條  膳宿提供

□不提供膳宿服務
       乙方
         □提供膳宿服務。
         □(一)住宿提供
1.住宿期間自民國○○年○月○日至民國 ○○年○月○日止。
2.宿舍房間為  人房,面積計  坪。
地址為:
(請詳列門牌號碼)附□衛浴設備,□冷氣,□電話,□其他。(請註明套房或公共用)
3.住宿費用計新台幣 元整。
包括:□水電費、□瓦斯費、□電話費、□其他  。
不包括:□水電費、□瓦斯費、□電話費、□其他  。
         □(二)膳食提供
1.供膳期間自民國○○年○月○日至民國  ○○年○月○日止。
2.每餐費用及供膳餐別(請打V)
              □   元早餐。
□   元午餐。
□   元晚餐。
3.膳食費用計新台幣 元整。
□(三)膳宿費用之付款方式:
□1.一次繳清。(民國○○年○月○日前繳清)
□2.分期付款:
□(1)每期(每期間隔 日為繳款日)支付新台幣   元整,共計 期。
□(2)每月(當月  日為繳款日)支付新台幣   元整,共計  個月。
甲方得隨時終止本膳宿提供,但應於   日前(不得高於2星期)通知乙方。甲方已繳膳宿費用金額,乙方應按未供膳宿日數比例於終止後   日內(不得逾7日)退還。

第 十三 條  甲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得終止契約:
(一)甲方於補習期間無故缺席超過總時數  分之  者。
(二)甲方有互毆、竊盜、或其他違法行為,經乙方查明屬實及召開獎懲會議通過給予記過處分,記過累計達  個者。
(三)甲方經查有吸毒、販毒、或運送毒品行為者。
依前項終止契約者,依第十一條退費手續之規定辦理。
甲方有第一項違規情事時,乙方應於3日內通知家長或法定代理人。
第 十四 條  乙方有左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得終止契約,並要求乙方退費:
(一)無正當事由,變更原訂課程、科目、時數、上課地點或更換講師超過三分之一人數者,乙方應依甲方已繳金額費用加  %(不得低於30%)退還甲方。
(二)補習班自行暫停招生、註銷立案,或經主管機關為停止招生或撤銷立案之處分者,同前款辦理。
(二)教室經政府機關公共安全檢查列為危險建築物勒令停止使用者,依尚未上課時數核算應退還費用予甲方。
甲方得隨時通知乙方終止契約,乙方應退還已收取未到期部分之各項費用。
第 十五 條  資料保護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甲方個人資料提供給第三人或作不當利用,其法律效果,依相關法律辦理。
第 十六 條  疑義之處理
本契約各條款如有疑義時,應依消費者保護法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為有利甲方之解釋。
第 十七 條  附件效力及契約分存
本契約之附件及相關廣告視為本契約之一部分。本契約一式二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為憑,並自簽約日起生效。
第 十八 條  未盡事宜之處理
本契約如有未盡事宜,依相關法令、習慣及誠實信用原則公平解決之。
附件:
(一) 課程表
(二) 代辦費用明細表
(三) 收據格式



立約書人 學生(簡稱甲方):
     姓名:
身分證字號:
       聯絡電話:
       地址:

法定代理人:(甲方未成年者,應經法定代理人簽名)
姓名:
聯絡電話:
地址:

         短期補習班(簡稱乙方):
       設立代表人姓名:簡鸞德
身分證字號: F120861569      
聯絡電話:
       核准立案名稱全名:簡杰教育實業有限公司附設台北市私立短期簡杰文理技藝補習班
       核准字號:6691號
地址: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145巷2號2樓3樓
傳真:無
電子郵件:kiwi5261@yahoo.com.tw
網址:http://www.webdo.cc/jjschool25239189/index.php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附件一
星期私立 短期補習班每週課程表 

時間一二三四五六日
第一節00~00
第二節00~00
第三節00~00
第四節00~00
第五節00~00
第六節00~00
第七節00~00


附件二

( 班 名 全 銜 )代 辦 費 明 細 表
學生姓名: 第 期 班
實收金額:新台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
項 目金 額備 註


合 計

附件三
( 班 名 全 銜 ) 收 費 收 據
本收據係修業期間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之費用

學生姓名: 第 期 班
實收金額:新台幣 萬 仟 佰 拾 元整
項 目金 額備 註
學雜費
講義費
實習材料費
代辦費
合 計

班主任 會計 出納 經收人
 
 
補習為了增強競爭力●創造更美好的將


退費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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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教創業 學習服務

簡杰教育實業有限公司    統編 53091492
簡杰文理補習班立案字    台北市教育局第6691號










班址: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145巷2號2樓

預約面談進班電話 02-25239189

歡迎使用上海商業儲蓄銀行中山分行 轉帳銀行代碼011 
 帳號:2310-200-1026-933 戶名:簡杰教育實業有限公司

 

簡杰小團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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帳號:2310-200-1026-9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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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杰採取個別預約面談後申請試聽
 
 

補習為了增強競爭力●創造更美好的將


簡杰教育總部捷運與公車路線

 

●中山捷運站:中山站1號出口(右轉)步行5~8分鐘
●松江南京捷運站(松山線):1號出口左轉直行步行8~10分鐘
中山捷運或松江南京捷運站可搭公車306、282、288、604、622、0東
達林森南京路口台北國際飯店、麥當勞下車
善導寺捷運站:善導寺捷運站1號出口(直行)步行8~10分鐘從善導寺站可在中油站牌褡208、246、211、307於林森北路1下車
●三重三和路方向:可以搭乘292路公車約9~11分鐘達林森南京路口
土城,板橋,萬華方向:可以搭307公車約30分鐘或搭捷運板南線到西門站轉松山線到捷運中山站下車騎市府單車刀林森公園歸還步行30~60秒到簡杰總校~


到班各路公車:
欣欣大眾公司站-211.246
南京林森路口- 2.12.26 .46.52.221.268.282.288.292.306.307.604.622.652.0東 
林森北路口 - 290 . 指南1 . 指南2
國賓飯店站-40.220.224.227.247.260.267.308.310
南京東路口 - 新莊客運
南京東路線公車:敦化國中,敦化國小,南京東路線公車4站,西松國小,西松國中南京東路線公車5站
金華國中,金華國小,新生國小,延平國中,師大附中:東門捷運站-南京松江捷運站,搭南京線公車2站 

簡杰補習班為何預約面談?

少子化下,每個孩子個性相對突顯,每個孩子的重要性相對提高,補習班的有效性也相對加強,所以,補習班要篩選

1. 可以認同教育理念的家庭

2. 可以配合學習的家庭

3. 觀念正確、心態健康的家庭

4.面談時個別教學示範,有試聽效果又不影響已繳費進班學生權益!

       各位,教育絕對是長期持續的行為改變與知能提升,試聽只是片段,試聽上課如通沒有買票進入電影院看電影的落後行為!應該,從口碑,經溝通然後下定決心的學習,簡杰面談就是這樣精緻的做法!!!


 



班址:台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145巷2號2樓

預約面談進班電話 02-25239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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