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翔順機車託運條約及須知:●
為保護消費者權益託運前請先詳細閱讀下列託運條約:
1.收件人應攜帶第四聯單(藍)或行車執照,身份證及相關附相片之證件領取機車。
2.本公司不成運非法物品:如毒品、爆裂物、贓物、贓車等,如被查獲刑責由託運人及收件人負責。
3.進口車、改裝車、玻璃纖維車及腳踏車、偉士牌全系列車款及GOGORO電動車款一律拒收。(進口車和改裝車零件不易購買。玻璃纖維車無法烤漆。腳踏車無法固定車架。)如應客戶要求運送中如有刮傷損壞,客戶同意放棄理賠及其餘請求均拋棄權。
4.領車人應於機車到達站二日內領取(領車前請先自行詢問機車是否到達,本各聯運站不另通知),如超過二天需付到站保管費。(淡季:為託運隔日計算;旺季:若逢學生寒暑假或特殊情況以機車實際到站日起算)
5.機車超過一個月未領者,送當地警察機關處理,恕不負保管責任並契約終止。
6.託運機車不慎遺失、毀損、滅失之損害賠償,則以機車發生時的年份折舊三分之二價格賠償,車主同意無異議。
7.為保護消費者之基本原則:託運前如怕您的愛車刮傷損壞,請務必自行或委由聯運站包裝車體請使用紙箱包裝完整(包裝標準請參考圖示),不可使用報紙或較薄的紙類包裝,以免無法保護機車外殼。未包裝者刮傷損壞本公司不負責!包裝者如有刮傷一律送回總站審核烤漆,損壞則以修理費用折半賠償,車主同意無異議。
8.古董復古車:如偉士牌,達可達、kawasaki或車齡10年以上者不做任何維修。
9.託運機車以機車本體為主,其他附件(含車鑰匙、後視鏡、擋風鏡、腳踏墊、安全帽、大鎖及改裝零件等,避免在運途中高速行駛遺失破損。)請自行交寄或拆卸,否則遺失損壞恕本公司不負責賠償,車主同意無異議。
10.機車領取離站後,本公司不負責刮傷損壞賠償責任。
11.學生寒暑假(旺季)期間,翔順全體員工盡最大的努力載運,若有延遲到您的用車敬請見諒。
以上條約為本公司定型化契約,由律師親自撰寫所有,請勿翻印、拷貝、擷取文章,仿冒必究。
翔順機車專業託運公司100.05.01製
翔順機車專業託運公司大台北區轉運站 林明勳0938551799